中研工程技术服务(广东)有限公司在参与实验室的采购活动中发生了严重损害实验室利益的行为。依据《季华实验室采购合格供方管理办法(暂行)》第二十八条“供方有严重损害实验室利益行为的,除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外,将视其情节轻重,经实验室研究,将其列入“黑名单”,1-3年之内不能参与实验室采购活动。”
现对中研工程技术服务(广东)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作如下处理:将其列入实验室采购“黑名单”、曝光通报其不良行为、禁止其三年内(2025年7月18日至2028年7月17日)参加实验室采购活动。
特此通报,望广大供应商引以为戒!
季华实验室
条件保障处
2025年7月18日